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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山精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9-05-1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
机构”)作为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山精密”或“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东山精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73 号文核准,东山精密向特定
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9,390,27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8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7,497.6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800.00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115,697.6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本次律师费、审计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20.0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15,377.6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2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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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科技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天风证券分别与南昌银行苏州分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17,497.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377.60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106,167.21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 10,862.06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 9.41%。
       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募集资金承      实际投入金   投资进   节余金额
       项目名称
                           态日期[注 1]     诺投资总额          额         度       [注 2]
LED 器件生产项目         2018 年 6 月           45,820.30    45,844.49   100.05%       8.76
LCM 模组生产项目         2015 年 10 月          21,953.10    21,552.86   98.18%      102.11
精密钣金件生产项目       2018 年 6 月           22,352.40    15,969.84   71.45%    6,222.07
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项目   2018 年 6 月           27,371.80    22,800.02   83.30%    4,529.11
         合计                               117,497.60      106,167.21   90.36%    10,862.06
   注:1、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与原投资计划基本一致。其中,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LED 器件生产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具体请参见《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受场地搬迁、
   搬迁调试等影响,项目投资期限相对延长;精密钣金件生产项目和精密金属结构件生产项目
   主要应用于通信设备领域,因 4G 高峰已过、5G 建设尚处于准备阶段等原因,项目运营投入
   时间相对延长,所以投资期限相对延长。
   2、节余金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
   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公司严格执行预算管理,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从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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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把控采购环节、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
用,最大限度的节约了项目资金。此外,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本着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0,862.06 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未超过募
集资金净额 10%,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亦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节余资金 10,862.06 万元,占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的 9.41%,低于 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审议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天风证券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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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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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徐建豪                          陈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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