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7-09-19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8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
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及《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资产因经营需要减持了公司的部分股份。
东方资产于 2016 年 12 月 2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统减持 33,000,0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4.91%;2017 年 9
月 14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183,6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3%;2017 年 9 月 15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400,400 股公司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本次减持后东方资产持有公司股份
50,701,64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仍然是公司持股 5%以上
的股东。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东方资产作为本次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特委托公司发布减持公告,同时东方资产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见同日的公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称 (元/股) (%)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月 20 日 8.93 33,000,000 4.91
东方资
集中竞价 2017 年 9 月 14 日 13.19 183,600 0.03%
产
集中竞价 2017 年 9 月 15 日 12.89 400,400 0.06%
合 计 - 33,584,000 5.00%
2、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股数(股)
名称 (%) (%)
合计持有股份 51,285,641 7.64% 50,701,641 7.55%
东方 其中:无限售条件
51,285,641 7.64% 50,701,641 7.55%
资产 股份
二、限售承诺履行情况
东方资产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该承诺已经履行完毕,不存在应履行未履行的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的股东非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本次减持后,东方资产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7.55%。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减持告知函
2、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 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