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0-26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及议题于 2017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
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
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
公司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
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受让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人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的投资基金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关于受让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