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关于深交所关注函问题回复的公告2018-09-12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8-07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交所关注函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
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发来的
《关于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8】
第 321 号)。现公司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次公司与易见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
见股份”)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是双方意向性合作的表达,没有具体的合同、
金额且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合作模式及细节尚需双方进一步协
商确定,最终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合作协议及合同为准,实施的具
体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问题一、公司与易见股份共同设立供应链管理公司的原因、
目的、合作期限、拟投资资金及资金来源。
回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供应链改革和创新等工
作,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国办法[2017]84 号)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对企业
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也积极落实国
务院指导意见,如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供应链
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
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办发〔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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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号)等具体政策性支持文件,提出了以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进
实体经济发展的思路和要求,鼓励有能力的核心企业积极参与产
业链资源整合和优化,实现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增值的目标。
公司拟发展供应链管理业务,是公司战略转型发展的需要,
将公司产业优势与易见股份的供应链产品创新能力相结合,依托
公司现有产业链,引入易见股份专业技术和管理,通过市场化运
作,整合和充分发挥公司产业链优势,立足氯碱化工产业,发展
钛白粉等精细化工及新能源电池材料等相关产业链(以下简称
“相关产业链”),助推公司战略转型,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及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与易见股份签订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
故未确定合作期限和具体金额,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尚需双方进
一步协商。
问题二、拟开展的“供应链管理、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
区块链信息技术服务及物流信息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业务性质、业务运营模式、产品情况、盈利模式、与公
司现有业务的协调效应等,深入分析开展上述业务对公司生产
经营和资金状况的影响,并充分提示风险。
回复:
一、公司与易见股份合作,拟开展的业务包括:
1、供应链管理服务
拟成立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向公司相关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
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基于向核心企业的供货及核心企业销售等,
对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增值流、业务流等进行计
划、组织、协调和优化。
2、供应链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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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立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基于相关产业链上的核心企业的
供应链现状及优质信用,向其提供如应收、应付、代理销售、代
理采购等供应链金融服务。
3、商业保理服务
拟成立的供应链管理公司按规定取得相关资质后,向相关
产业链上的相关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应收账款
管理、信用风险控制等综合性金融服务。
4、区块链信息技术服务及物流信息等服务
拟成立的供应链管理公司将利用易见股份现有的信息化平
台,进行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发货、收货、质检、对账、
开票、收款、仓储、物流等环节实现在线化操作,应用区块链技
术主要用于保障核心企业与相关企业之间交易及债权债务信息
准确、不可篡改,提高效率,区块链技术是供应链业务中辅助技
术手段。
二、对天原集团生产经营影响和资金状况的影响
目前,公司与易见股份签订协议仅为框架性协议,拟成立
新公司开展供应链管理等服务也是为加快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发
展战略进行的布局,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的变更,也不会对当
前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问题三、结合目前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应用阶段,并根据
目前生产经营、人才资金储备等现状,说明公司和易见股份是
否具备开展区块链业务的能力。
回复:
目前,公司没有区块链技术。易见股份具有相关技术团队,
其控股公司正在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供应链管理服务中的应
用。今后的合作中拟将该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供应链的管理服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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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问题四:公司认为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本次公司与易见股份签订的仅为框架性合作协议,仅代表
双方合作意愿,具体合作模式及细节等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最终以签订的正式投资合作协议及合同为准。但也存在实施内容
和进度的不确定性,存在后续双方未达成一致而无法签署协议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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