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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集团: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核查意见2019-03-15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原集团”或“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对
天原集团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
下,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以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金
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
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投资的理财
产品必须符合:

    1、资金安全性高,产品发行主体为风险级别较低的金融机构;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日常经营正常进行。
    (四)资金来源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
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定购买累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的具体
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交易品种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
理财产品发行或发售金融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理财产品认购及到期等情况,合理开
展国债逆回购交易。资产财务部为资金管理部门和业务经办部门,审计监察部为
交易监督部门。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存在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签署理财相关合同,公司总会计师
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资产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资金的使用与保管
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资产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交易进行管理,
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的相关投资及相应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
金情况下,以部分自有资金适度购买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
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
议案》,且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
金融机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最高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
本数),在授权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宏信证券对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
购品种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本次天原集团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
种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天原集团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品种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宏信证券同意天原集团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并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哲                    袁 军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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