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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庞广廉)2019-04-24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庞广廉)
          本人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在 2018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能够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和9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本人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会议。本人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
均认真审议,本人对公司历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
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2018 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   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庞广廉       12        11         0          1          0           否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2018 年度的相关事项进行深入了解和认真核查后,与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
                                                                                   同意
                                         见
 1     2018 年 4 月 20 日   7 届 29 次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同意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广州锂宝及下属子公司为宜宾国资公
                                                                                   同意
                                         司提供反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海丰和泰为宜宾国资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
                                         事项的独立意见

 2     2018 年 7 月 17 日   7 届 32 次 关于增加 2018 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
                                                                                   同意
                                         入金额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3     2018 年 8 月 14 日   7 届 34 次                                             同意
                                         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同意
 4     2018 年 10 月 13 日 7 届 36 次 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下属参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合伙企      同意
                                    业暨或有回购和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独立意见

5     2018 年 10 月 29 日 7 届 37 次 关于 2018 年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注:以上独立意见详细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与风
    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会议,主动与其他委员、主
    要部门负责人就公司战略规划和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
    交流。本人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履行了战略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职责,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分享有关国际投资环境、国际石化发展、国内
    宏观经济形势、战略新兴发展趋势等报告和信息,并与公司主要领导
    就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定位、战略新兴产业投资等事宜进行深入
    的讨论,提出建设性的专业意见。
        2、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
    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共计主持召开了 3 次会议,组织其他委员对
    年内提交委员会审议的关于委员变更、独立董事津贴、2017 年度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等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在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进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任职期内,本人深入研
    究对标同行业公司财务情况,了解同行业薪资水平;认真核查了定期
    报告等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听取公司年度
    考核方案,同时对公司经营班子考核机制的完善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
    议以及出席中国国际石油化工大会等机会,积极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密切关注公司战略、公司治理、内部
    控制有效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风险的防范,规范运作等情况。此
外本人积极主动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主要领导保持密切沟通
联系,对公司新投建的 5 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项目、锂电材料项目
的投建及试生产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询问,并就相关事项提出了自己的
意见和建议。
    此外,本人作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积极运用
化工行业的优势资源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提
供服务,积极促进公司管理层与其他优秀的国内外化工企业之间的相
互交流和学习。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重点关注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及进展、关联交易等重
大事项,必要时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的
沟通和联系,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信息
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确保公司
能够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
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2018 年,本人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
法律指引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
面的法规要求认识和理解,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强化对公司和投
资者权益的保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以上是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19 年,本人将继续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更
好更快的发展建言献策。同时也积极加强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管理
规定的学习,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庞广廉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