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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原集团: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18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780,857,0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9 年 7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          08*****637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52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08*****943


                                 四川全明劲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          08*****270
                               宜宾市南溪区兴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         08*****852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7 月 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咨询联系人: 张梦

   咨询电话: 0831-5980789

   传真电话: 0831-5980860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