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集团: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7-03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集团 公告编号:2019-03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 司 2018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780,857,01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9 年 7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7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 08*****637
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529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08*****943
四川全明劲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4 08*****270
宜宾市南溪区兴南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 08*****852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7 月 1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7 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 61 号
咨询联系人: 张梦
咨询电话: 0831-5980789
传真电话: 0831-5980860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