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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0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及
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及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公司受让平安信托持
有的标的份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
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定价原
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公司受让基金财产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严   杰




                         郑建明




                          周清杰




                                                      2019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