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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以维护股东利益为最高
准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忠实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经营决策程序、公司财务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
职守法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
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2018 年 1 月 12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次会议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2018 年 2 月 1    《关于拟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相关主体增资的
次会议             日                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2018 年 3 月 9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次会议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2018 年 3 月 15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
次会议             日                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2018 年 4 月 10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次会议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4 月 20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次会议             日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4 月 26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次会议           日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4 月 27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次会议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6 月 8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三次会议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6 月 14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次会议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7 月 20   《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
五次会议           日                案》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
                                      《关于拟参与竞买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的议案》的有关表决事项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签署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
                                      市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8 月 10
                                      四条规定的议案》
六次会议           日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及填
                                      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
                                      议案》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8 月 16    摘要》
七次会议           日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关于拟参与竞买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股
                                      权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8 月 29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
八次会议           日
                                      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2018 年 9 月 25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九次会议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2018 年 10 月 26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十次会议           日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以上会议相关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其它监督活动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和经营状况,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董
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购买及重大资产出售事项,购买了江苏维信
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4.80%股权、昆山维信诺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43.87%股权,
将昆山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 40.96%股权对外出售,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完成后有利于
公司的战略转型,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的审核,对董事会出具
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
贯彻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
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五)股东大会决议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
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
    1.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在定期报告、重大
事项披露前,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严防信息泄露,并及时登记知情人信息,
信息披露后,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表。
    2.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情况。
    2019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以便使其
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
围绕公司的经营、投资活动开展监督活动。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
更加规范化运作,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