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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2019-08-08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07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19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
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
称“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与甲方合作在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
发区(以下简称“增城开发区”)内投资维信诺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

(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总投资金额
为 112 亿元人民币。双方拟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56 亿元人民币,其中
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企业出资 46 亿元人民币(股权占比 82.14%),
公司指定投资主体出资 10 亿元人民币(股权占比 17.86%)。
    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项目
建设用地尚需依法律程序取得,项目建设内容尚需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协议对方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拟与甲方合作在增城开发区内投资维信诺第 6 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
发光(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产业类型为显示器件
制造,项目主要从事曲面、对折、穿戴和车载等高端 AMOLED 模组生产、研发
及销售。
    2.项目总投资额为 112 亿元人民币(以下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计算)。

    3.双方同意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甲方指定国有企业出资 46 亿元(股权占
比 82.14%),乙方指定投资主体出资 10 亿元(股权占比 17.86%)。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方式、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由甲方指定国有企业与
乙方另行商定。
    5.甲方承诺及时在增城开发区通过招拍挂方式为本项目提供满足项目建设

所需规模的合法工业建设用地。
    6.甲方承诺将在项目用地配套条件、能源供应、政府补贴、人才引进等方
面为本项目提供政策性支持。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协调(指定)相关单位为项目公司提供全程代
理服务,负责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协助项目公司办理企业设立、土地取得、规划报

批、施工许可、工程验收、房产确权等手续。
    8.甲方承诺协助项目公司提高项目报批和货物通关工作效率,完善建设和
运营要素配套。
    9.乙方承诺全力合作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各项
行政审批。

    10.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
方均可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机关审批,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
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 OLED 显示技术不断走向成熟,以柔性显示为主要特征的
AMOLED 屏幕因可折叠等新的形态,激发出更多的产品创新和市场需求,具有

巨大的市场潜力。在市场需求与技术发展的相互助推下,公司把握柔性显示技术
不断更新升级的发展时机,在产业成长期积极拓展柔性 AMOLED 领域,随着公
司柔性 AMOLED 面板生产线的建设,与其配套的柔性模组线建设也势在必行。
另一方面,珠三角地区是我国 FPD 产业发展较早、产业规模较大的地区之一,
也是国内智能移动终端厂商的聚集地,在广州市增城开发区投资 AMOLED 模组
生产线项目,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贴近终端客户,促进与品牌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

合作关系。
    公司本次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有助于公司完善
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能够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及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协
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仅为双方初步合作意向,本协议所涉及的具体
合作事宜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项目建设用地尚需依法
律程序取得,项目建设内容尚需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因此项目投资进度尚存在
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