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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信诺: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2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19-134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2 月 10 日-2019 年 12 月 11 日

    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19 年 12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院 7 号楼环洋大厦二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涛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到会,公司半数以上
董事推举董事刘祥伟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投票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446,045,57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2.61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39,401,19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12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644,3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6,644,3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5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
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

股份 6,644,37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85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议案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667,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700%;反对
6,378,27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00%;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26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049%;反对 6,378,2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9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包含《通

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