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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2019-07-26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5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

                         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力达集团”)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450,568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7%。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
 减持比例达到 1%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公
 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至 2019 年 7 月 22 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共减持公司股份 5,03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
 提前终止的告知函》,新力达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至 2019 年 7 月 24 日期间,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共减持 3,3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6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已经过半,根据相关规定,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19 年 7 月 23 日    6.96 元      1,600,000        0.32%
 集中竞价方式
                   2019 年 7 月 24 日    7.56 元      1,740,000        0.35%
     合计                                             3,340,000        0.67%

    股份股数来源: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期间新力达集团通过二级市
    场增持的股份。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
    同。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28,787,117   45.42%   225,447,117     44.75%

新力达集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7,120,477   37.15%   183,780,477     36.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666,640    8.27%    41,666,640      8.27%

    二、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情况说明

           根据新力达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新力达集团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即在原减持计划截止时间 2019 年
    8 月 13 日前不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提前终止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新力达集团未来股份变动相关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