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28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拟变更公司住所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变更公司住所的事项是按照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审
慎决定的,变更公司住所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变更公司住所,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徐建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