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信邦制药: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完成公告2017-08-15  

						 证券代码:002390       证券简称:信邦制药       公告编号:2017-085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实际控制

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等公告,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观福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

358,764,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4%)转让给西藏誉曦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誉曦”),并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2017 年 5 月 23 日,张观福先生与西藏誉曦签订了《股份转让协

议 之 补 充 协 议 》, 公 司 已 于 2017 年 5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

了《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7-061)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

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
后)。

    2017 年 6 月 2 日,张观福先生、西藏誉曦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部分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张观

福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9,382,175 股过户给西藏誉曦,并于

2017 年 6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

登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6)。

    2017 年 8 月 10 日,张观福先生、西藏誉曦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剩余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张观

福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79,382,174 股过户给西藏誉曦,并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截止本公告日,本次股东协议转让股

份事宜已全部过户完毕,张观福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西藏誉曦持

有公司股份 358,764,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4%,为公司第一

大股东,股份性质为限售股,朱吉满、白莉惠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其他事项

    出让方、受让方(以下并称申请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确认
并承诺:
       1、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
法合规。
       2、申请人已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应尽的
信息披露义务。
       3、申请人保证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司法、仲裁程
序、其他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4、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或者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时相关障碍能够消
除。
       5、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
       6、申请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违背双方作出的承诺。
       7、申请人保证自本次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今,本次拟转让的
股份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相关股份
的情形。
       8、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如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主体,
在转让之后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的,双方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
在解除同一实际控制关系之后的 6 个月内,仍共同遵守双方存在同一
实际控制关系时所应遵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9、申请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
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
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
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
       10、申请人自愿承诺,双方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经深交所受理
后,至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之前,相关协议、批复或者其他申请材
料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申请人在本承诺函中确认、承诺的事项发
生变化的,双方将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及时通知深交
所终止办理,并自本次提交申请日 30 日后方可再次提交股份转让申
请。
    申请人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
不完整或者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
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深交所对其采取的自
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等措施。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