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8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贵州信邦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
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鉴于公司控股权已发生转移,且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已
发生变更,为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公司正
常经营运作,举行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朱吉满先生、安怀略先生、 Xiang Li 先生、孔令忠女士、
徐琪女士、胡晋先生、张洁卿先生、马晟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田
宇先生、殷哲先生、常国栋先生、董延安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认为以
上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会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期自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延安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为会计专业
人士;田宇先生、殷哲先生、常国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2017 年修订)》的规定,
田宇先生、殷哲先生、常国栋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
董事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在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等风险投资、不
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
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
独立董事:曹进、陈浩、王玲、董延安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