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5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贵州信邦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增加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增加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实际需要,控股子公司需向有关银
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为申请授信的子公司向有关
银行提供担保,利于被担保对象的正常经营,提高其融资能力。由于
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
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本次
会议审议的担保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事项,不存在与中国证监
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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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违规担保
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我们
同意公司增加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2,900 万元的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同时增加不超过 32,9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宇 、殷哲、常国栋、董延安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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