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 《关于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 函[2017]第 284 号),公司董事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现就回复 内容公告如下: 1、报告期内,你公司第一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4.02 亿元、5.52 亿元、 3.89 亿元、4.89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 4,246 万元、6,929 万元、2,432 万元、2,070 万元。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主要产品价格、 收入成本等补充说明第四季度销售净利润率较前三季度降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 性。 回复: 公司 2016 年度各季度主要经济指标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营业收入 40,243.92 55,205.21 38,904.78 48,928.23 营业成本 29,363.10 40,527.01 29,960.37 39,785.59 毛利额 10,880.82 14,678.20 8,944.41 9,142.64 毛利率 27.04% 26.59% 22.99% 18.69% 销售费用 1,410.09 1,523.90 1,760.79 2,553.65 管理费用 3,550.64 4,509.14 4,149.71 4,311.51 财务费用 484.13 251.42 586.74 422.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245.66 6,929.02 2,431.70 2,070.15 东扣非后的净利润 销售净利率 10.55% 12.55% 6.25% 4.23%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的净利润下降主要 原因系销售毛利率下降和销售费用增加。 (1)销售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16 年度农药行业受农产品价格走低、农药国际市场库存水平偏高等因素 影响,全球农药市场需求疲弱,农药出口受阻,国内市场需求低迷,市场竞争日 趋激烈。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公司实施了“保量保效益”,“减价不减量”的营销 战略,2016 年四季度对麦草畏等除草剂产品销售价格进行下调,影响四季度毛 利额 1,086 万元,剔除此因素后,四季度毛利率为 20.45%,与三季度 22.99%毛 利率基本相当。 (2)销售费用增加的原因 2016 年四季度销售费用发生额为 2,553.65 万元,较前三季度平均值 1,564.93 万元增加 988.72 万元,主要系四季度结算的销售运费增加 313.17 万元以及销售 人员的年度考核工资增加 500.61 万元所致。 2、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33 亿元,比上年增长 0.66%,销售 费用为 7,248 万元,比上年增长 30.78%。请结合你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详细说明 销售费用增幅较大原因。 回复: 公司 2016 年度销售费用发生额为 7,248.43 万元,较上年增加 1,708.83 万元, 增长 30.78%,高于营业收入 0.66%的增长率,主要原因系公司 2015 年 5 月投资 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住宿、餐饮等业务, 2015 年开始筹建,2016 年开始投入正式运营,导致 2016 年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 较多。江苏长青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2016 年营业收入和销售费用发 生额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加额 营业收入 2,974.23 0.00 2,974.23 销售费用 1,588.07 115.35 1,472.73 剔除上述因合并范围发生变化因素影响外,2016 年发生销售费用 5,660.36 万元,较上年增长 4.30%,与营业收入的变动幅度相匹配。 3、报告期内,你公司主要子公司湖南长青润慷宝农化有限公司、江苏长青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长青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利润和净利润均为亏 损,请补充说明上述子公司业绩亏损的原因。 回复: (1)湖南长青润慷宝农化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湖南长青润慷宝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润慷宝公司)前身是益阳市润 慷宝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0 月,主营农药制剂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2012 年 2 月公司通过收购其股权和认购增资,持有其 55%的股权,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由于 2012 年公司收购长青润慷宝公司时,其经营品种主要为单一的 杀虫剂产品,需要对其产品结构等进行调整,收购后公司加大了长青润慷宝公司 新产品开发和固定资产设备投入,而新产品的开发、登记需要约 3-5 年的时间, 且前期登记费、市场开拓费支出较大,导致长青润慷宝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随 着新产品的陆续投放市场,长青润慷宝公司经营业绩逐年好转,营业收入逐年增 长,经营亏损额逐年减少,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713.59 2,486.62 9.13% 毛利率 23.05% 21.75% 5.98% 营业利润 -268.06 -425.29 36.97% 净利润 -272.70 -430.99 36.73% (2)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原建有制剂(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江灵路 1 号)和原药(扬州市江都经 济开发区三江大道 8 号)两个生产厂区,为解决公司实际存在的“一厂两址”问 题,提高农药生产集约化程度和制剂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以自有资金和公司制剂厂区的农药实物性资产投资设立全资子公 司—江苏长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农药制剂的生产、研发和销售。 由于新设农药企业需经工信部定点核准,在办妥“农药登记证”、“生产批准 证”(或“生产批准证书”)和“产品执行标准”三证后方可从事农药生产和销售 活动。公司需办理农药“三证”过户的产品约 90 余个,涉及多个主管部门,至 2016 年 11 月才办妥了全部产品的农药“三证”过户手续,对江苏长青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生产销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加之 2016 年受农产品价格下降 影响,“小年”特征较为明显,农药行业整体需求疲软,公司部分产品价格下滑, 导致 2016 年度经营亏损。 (3)江苏长青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情况 江苏长青投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5 月,主营住宿、餐饮等服 务,2015 年开始筹建期,2016 是公司涉足酒店服务领域运营的第一年。2016 年 度该公司尚处于市场培育期,客房出租率偏低,加之开业当年运营费用和营销费 用较大,导致 2016 年度经营亏损。 4、你公司 2015 年、2016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8.21 亿元、18.33 亿元,同 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12.98 亿元、13.46 亿元。请结合你公司销售结算模 式、应收款项变化等说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持续低于营业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公司 2015 年、2016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持续低于营业收入,主要为部分客 户回款是以银行承兑票据方式结算,该部分票据主要用于背出转让购买原材料, 该部分票据不涉及实际现金收付,不需要在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现金流 量表中反映。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营业收入 183,282.14 182,080.93 加:营业收入销项税额 16,284.77 15,148.52 应收账款的减少 1,302.19 -15,311.04 应收票据的减少 -6,856.46 -2,860.10 预收款项的增加 1,174.70 -212.38 外币货款汇兑收益 342.01 504.00 减:银行承兑票据背书金额 71,455.54 56,912.96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4,073.81 122,436.97 收到的税费返还 7,063.55 5,913.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49.88 1,418.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587.24 129,769.33 5、报告期末,你公司其它应收款中,应收永州广丰农化有限公司 201 万元, 款项性质为“货款转入”,账龄为 3-4 年,坏账计提比例为 50%。请补充说明该 笔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可收回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 (1)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贸易公司)分别 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31 日向永州广丰农化有限公司预付货款 300.96 万元,因 对方未按合同约定交货,长青贸易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18 日向湖南省永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起诉,同时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依法查封了永州广丰农化有限公司的相关资产,并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出具 (2013)永中法民二初字第 2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永州广丰农化有限公司返 还长青贸易公司货款 300.96 万元,并自 2013 年 9 月 1 日起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故公司将该笔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核算。2014 年度永州广丰农化有限公司 归还长青贸易公司欠款 100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永州广丰农化有限 公司尚欠款 200.96 万元。 (2)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经长青贸易公司申请,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出具 了(2014)永中法执第 12-2 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了永州广丰农化有限公 司位于永州市零陵区桃花路 12872.38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查封期限为二年, 作为偿还 200.96 万元欠款的保证。2016 年 7 月 6 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续行查封上述地块的(2014)永中法执第 12-4 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期 限为三年。该地块所处位置的工业基准地价约为 280 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价 值约为 360 万元,故公司判断该笔款项基本可以收回。 (3)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鉴于以上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依据坏账准备会计政策,计提了 50% 的坏账准备,预计可收回金额 200.96 万元大于其账面净值 100.48 万元,故坏账 准备的计提是充分的。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