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南京市石头城路 6 号石榴财智中心 10 号楼 ADD:Building 10,Pomegranate Fortune Center,No.6 邮政编码:210013 Shitoucheng Road,Nanjing,210013,P.R.China 电话:(86-25)66622333 传真:(86-25)66622369 网址:www.yichenglaw.com 微信订阅号:yichenglvshi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 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有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 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28)。通知列明了本次股 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程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登记方式、登记时间及地点、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事项,符合《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在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东路 1002 号如期 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国权先生主持。公司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星期日)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星期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6 日上 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均与会议 通知的内容一致。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根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到表、股东账户登记证明、股东、 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 相关资料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代表股 东 15 人,代表股份 207,774,6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7977%。其 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合计 7 名,代表股份 45,680,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07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 名,代表股份 3,999,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127%。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代表股东 16 人,代 表股份 211,774,5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104%。其中,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8 名, 代表股份 49,679,97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197%。 2. 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在任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 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根据《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参与表决。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计算。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经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依法共同监票 和计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与表决的提案共计 9 项,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没有新增或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 根据对现场会议投票结果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证券种类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2 发行规模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4 债券期限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5 债券利率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7 担保事项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8 转股期限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2 赎回条款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3 回售条款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2.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19 募集资金存管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2.20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 取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 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罚的情况说明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赞成票股 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211,774,575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股份总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 赞成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49,679,973 股,反对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 票)为 0 股,弃权票股份数(包含网络投票)为 0 股,赞成票股份数占本议案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的 100%。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的,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 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其他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非 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以下无正文)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专为《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陈扬 律师 经办律师: 律师 律师 2017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