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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391          证券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
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拟提名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孙霞林先生、杜刚先生为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非独立董事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仍
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 2018 年 11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拟提名孙叔宝先生、王韧女士、龚新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提
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
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 2018 年 11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
了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登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国权先生,196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高
级经济师,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1978 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85 年至 1999
年历任江都农药厂财务科长、副厂长、厂长;1999 年至 2001 年任江苏长青集团
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1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5 年 11
月起不再兼任公司总经理。

    于国权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110,009,002 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曾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
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南章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高
级经济师。1986 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2 年至 1999 年任江都农药厂财务科
长;1999 年至 2001 年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 年至 2004 年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4 年起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2008 年 1 月不再兼任董事会秘书,2010 年 7 月不再
兼任财务负责人,201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不再兼任常务副总经理。

    黄南章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675,648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孙霞林先生,1973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1990
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6年至2001年历任江都农药厂、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
司销售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本公司监事、销售经理;2006年11月起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霞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6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杜刚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南京大学商学院MBA
结业。1998年进入江都农药厂工作,1999年至2001年历任江苏长青集团有限公司
生产科科员、副主任;2001年至2010年历任本公司生产科主任、办公室主任、总
经理助理;2010年7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杜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8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非失信被执行人,
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叔宝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9月生,农药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4
年至1987年任郑州市职防所工程师;1987年至1990年于北京农业大学攻读农业
应用化学硕士研究生;1990年至1998年任化学工业部工程师、副处长;1998年
至2001年任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副处长;2001年至2003年任国家经贸委行业
规划司调研员;2003年至2005年任国家发展改革产业政策司调研员;2005年至
2009年于中国农业大学攻读农药学博士;2001年至今历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秘
书长、会长,兼任北京中农利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江
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叔宝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于2009年6月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韧女士,1968年2月生,中国国籍,1968年2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
年至1995年任安徽省芜湖市化工厂烧碱车间技术员;1998年至今任职石油和化
学工业规划院,负责农药及精细化工的规划、可研、市场等咨询工作;2017年8
月至今,担任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起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王韧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于2015年11月取得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龚新海先生,1963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南京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至1994年任江苏
省审计厅外资处科长,1994年至1999年任江苏省审计事务所副所长,1999年至
2013年任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3年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龚新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已于2011年3月取得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