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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青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17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有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359,486,180元。                   539,229,270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359,486,180股,全部为普通股。     539,229,270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第二百三十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
 3     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江苏省扬州 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扬州市市场
       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 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股东       第二百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股东
 4     大会通过并在江苏省扬州工商行政 大会通过并在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
       管理局核准后施行。                局核准后施行。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