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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北京利尔:关于使用不超过5,093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8-01-17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8-006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不超过 5,093 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不超过 5,093 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议
案》。为了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扩宽生产经营场地面积,公司拟参与竞拍伊川县
产业集聚区 YDJ2017-11 号、YDJ2017-12 号、YDJ2017-13 号、YDJ2017-14 号地
块等四宗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伊川县国土资源局已于 2017 年 12 月 26
日刊登了《伊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表决
同意使用不超过 5,093 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买该土地使用权。根据《公司章程》,
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竞买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名称
    1、土地权属单位: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2、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鹤鸣中路 103 号
    三、交易基本情况
    1、所选地块具体情况
    本次竞拍地块 YDJ2017-11 号、YDJ2017-12 号、YDJ2017-13 号、YDJ2017-14
号,具体情况如下:
  地块编号     YDJ2017-11 号   YDJ2017-12 号    YDJ2017-13 号    YDJ2017-14 号

    位置      伊川县产业集聚   伊川县产业集聚   伊川县产业集聚   伊川县产业集聚
                 区东园经五路以 区东园经六路以 区东园经六路以 区东园经七路以
                 东、经六路以西、 东、经七路以西、 东、经七路以西、 西、纬六路以北
                 纬六路以南、纬 纬七路以北         纬六路以南
                 七路以北
                 99144.85 平方
                                   58741.17 平方     55425.07 平方     46767.43 平方
       面积      米(合 148.72
                                 米(合 88.11 亩) 米(合 83.14 亩) 米(合 70.15 亩)
                     亩)
 竞买保证金        1934 万元        1146 万元         1081 万元         912 万元
                  一级工业用地    一级工业用地      一级工业用地      一级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
                      (M1)        (M1)            (M1)            (M1)
                   非金属矿物      非金属矿物        非金属矿物        非金属矿物
  行业类别
                     制品业          制品业            制品业            制品业
  出让年限            50 年           50 年             50 年             50 年

   容积率            ≥1.5            ≥1.5             ≥1.5             ≥1.5

   起始价          1934 万元        1146 万元         1081 万元         912 万元

    2、资金来源:公司拟使用 5,093 万元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洛阳利尔中晶
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尔中晶”)增资,由利尔中晶参与竞拍该等地
块的土地使用权。
   四、购买土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的产业转移战略,在全国范围内优化产业分布格局,实现
公司的跨越发展,公司拟在河南省洛阳市建设铝硅质耐火材料基地和高纯氧化物
合成材料基地。若本次土地使用权竞买成功,将解决公司铝硅质耐火材料基地和
高纯氧化物合成材料基地建设的建设用地问题,为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分布格局、
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条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五、其他说明
   由于上述竞拍土地的取得仍须政府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因此该事项仍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该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 5,093 万元超募资金通过给利尔中晶增资的方式由利尔中
晶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 5,093 万元超募资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该行为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 5,093 万元超募资金通过给
利尔中晶增资的方式由利尔中晶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
    八、保荐人意见
    1、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审批程序合法、
合规。
    2、本次超募资金投资计划可以优化北京利尔产业布局,有利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3、公司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 5,093 万元超募资金参与竞拍伊川县产业集聚区四宗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
使用权,并且在该土地使用权成功取得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927 万元超募资
金进行“3.5 万吨/年熔融氧化铝复合材料项目”建设。同时,我们提醒公司和
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
金竞买土地使用权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