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4-24
证券代码:002392 证券简称:北京利尔 公告编号: 2018-025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4 月 22 日 15:00-2018 年 4 月 23 日 15:00,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23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23 日 15: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 集 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赵继增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律师、韦炽卿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5,913,73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6562%。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495,878,93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6533%,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3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2 名,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34,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29%,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 92,532,8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772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依次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本次
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1)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05%;反对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4%;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908%;反对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
权股份的 0.01092%%;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1)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05%;反对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4%;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109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05%;反对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4%;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109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05%;反对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4%;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109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05%;反对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4%;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109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05%;反对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4%;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109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同意票 11289587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05%;反对
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95%;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公司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牛俊高、赵世杰、汪正峰、张建超回避本议案
表决,回避表决股份共计 383,007,76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2.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109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05%;反对票
101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04%;弃权票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反对 1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
数的 0.01092%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2)表决结果:通过。
(九)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
况
1、关于选举赵继增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牛俊高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
2)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赵伟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
2)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选举汪正峰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
2)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选举颜浩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
2)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选举何枫为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137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32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1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
如下:
1、关于选举吴维春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柯昌明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
2)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樊淳飞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137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328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100%。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表决情况如
下:
1、关于选举李洛州为监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036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25227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 99.98908%。
2)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刘雷为监事的议案
1)表决结果:同意票 4959137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25328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表决股份数的1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独立董事
2017年出席会议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所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保
护投资者权益等工作进行了介绍,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8年3月29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小英、韦炽卿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公告》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