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0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力
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长、董事变动事项
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变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郑洁女士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同时不再
担任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至此郑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其变动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我们认为郑洁女士的职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
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齐铁栓先生担任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新任董事长。我们认为,齐铁栓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
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当选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其提名和选举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
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广成 田昆如 韩传模
2017 年 09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