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7-11-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生制药”或“公司”)
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经
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李云鹏女士、王福军先生、尹家智先生、尚明杰先生、
刘健女士、马霏霏女士等高管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
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聘任决议。
(此页无正文,仅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潘广成 田昆如 韩传模
2017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