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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生制药:关于转让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2019-06-01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9-022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3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随着医药企业间的竞争加剧,医药产业将向更加专业化、 市场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医药产业升级投入将不断加大,行业整合重组趋势明显,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力生制药”或“本公司”或“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主要集中于最熟悉、最擅长的化

学药制剂领域,把主业做强、把市场做大、把技术做专,构筑专业化、差异化的市场竞争优

势。

       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天津新内田”)主营业务为中药初

加工,其发展与本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与产业布局不相契合。 且近两年,天津新内田经营

业绩亏损情况未得到根本扭转。

       鉴于以上原因,为了公司发展战略布局、结构调整优化的需要,公司拟将持有的天津新

内田30%股权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天津新内田的股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后,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九支路17号
     法定代表人:丁田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0527832.55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食品农产品(药用

植物、其他植物)的初加工、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中药提取物、植物提取物、提取

物中间体、药用辅料及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总额3427.38万元,负

债总额476.86万元,净资产2950.52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1.15万元,实现净利润

-1161.06万元。2019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343.85万元,负债总额532.82万元,

净资产2811.03万元,2019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75万元,实现净利润-139.56万元。

    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天津新内田制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由日本内田和汉药株

式会社和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750万美元,

其中:日本内田和汉药株式会社出资5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0%;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出资2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0%,2018年8月,日本内田和汉药株式会社将持有

的70%股权转让给天津市青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52.783255万

元,其中:天津市青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70%,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比例为30%。

    权属情况说明 :天津新内田3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资产评估情况: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的评估报告,以2018年12月31日

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情况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资产基础法)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84.98        166.70     -118.28           -41.50
        2    非流动资产                    3,142.40      3,703.92      561.52            17.87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5             长期应收款                 -             -           -
        6             长期股权投资               -             -           -
        7             投资性房地产               -             -           -
        8             固定资产             2,684.24      2,795.82      111.58             4.16
        9             在建工程                   -             -           -
       10             工程物资                   -             -           -
       11             固定资产清理               -             -           -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13             油气资产                   -             -           -
       14             无形资产               458.16        908.10      449.94            98.21
       15             开发支出                   -             -           -
       16             商誉                       -             -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20            资产总计             3,427.38      3,870.62       443.24            12.93
       21    流动负债                       476.86        477.06         0.20             0.04
       22    非流动负债                         -             -           -
       23            负债合计               476.86        477.06         0.20             0.04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950.52      3,393.56       443.04            15.02

    三、交易对方和交易价格的确定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所持有的天津新内田30%股权以不低于

1018.07万元的价格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中征集意向受让方,并依照交易程序确定

最终交易对方(受让方),最终交易价格将以本次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为准。

    四、涉及项目转让的其他安排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土地租赁、人员安置、同业竞争等情况。

    2.本次股权转让后,天津新内田对债权人、债务人的债务和债权,将由天津新内田继续

承担和享有。

    3.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完成日止,标的企业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最终受让方全

部享有或承担。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转让天津新内田30%股权,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战略部署和

实际经营发展需要。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有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要以最

终成交价格为基础,以经会计师年终审计后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