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力生制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08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们认为,周强先生和刘博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
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
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决议。
   二、关于聘任职业经理人的议案
    依据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工作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查并提名,我们审阅了续聘王福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续聘程
洪家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隆长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
师的相关事项,我们对该三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进行了审查,我们同

意该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央药业房产收储的议案
    本次交易价格符合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交易过程公平,
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房
产收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提供担保符
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




  独立董事:


      潘广成_________田昆如_________韩传模_________




                                       2020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