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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4-10-2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唐炳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顾茜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茜一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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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131,800,590.25               1,116,388,216.89                            1.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3,558,383.30                     791,955,529.85                         -2.3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38,421,876.63                     72.40%           575,314,230.17                 46.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25,543.35                     -8.48%            8,258,600.77                 -56.3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955,634.23                    -13.16%            6,485,306.65                 -63.60%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9,840,263.30                -735.2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9                   -8.48%                    0.0462               -56.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9                   -8.48%                    0.0462               -56.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68%                    0.35%                     1.04%                 -1.3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136,228.3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000.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2,934.26

合计                                                                              1,773,294.12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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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8,707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江苏双象集团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73%    115,742,190                    质押               17,000,000
限公司

义乌市惠丰皮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      3,345,150
贸易有限公司

晋江市双象商贸
                 境内非国有法人            1.87%      3,345,150
有限公司

吴江市华东鞋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40%      2,508,900
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新
                 其他                      0.84%      1,499,996
华优选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中
欧新动力股票型   其他                      0.64%      1,149,958
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中国农业银行-
华夏复兴股票型   其他                      0.56%      1,000,000
证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融新 88 其他                       0.46%        823,498
号资金信托合同

温州市长城贸易
                 境内非国有法人            0.45%        801,330
有限公司

沈和平           境内自然人                0.45%        800,000

申银万国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约定   其他                      0.32%        579,000
购回专用账户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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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115,742,190 人民币普通股            115,742,190

义乌市惠丰皮塑贸易有限公司                                                3,345,150 人民币普通股           3,345,150

晋江市双象商贸有限公司                                                    3,345,150 人民币普通股           3,345,150

吴江市华东鞋业有限公司                                                    2,508,9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8,9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
                                                                          1,499,996 人民币普通股           1,499,996
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1,149,958 人民币普通股           1,149,958
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复兴股票型证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券投资基金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 88 号
                                                                           823,498 人民币普通股             823,498
资金信托合同

温州市长城贸易有限公司                                                     801,330 人民币普通股             801,330

沈和平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
                                                                           579,000 人民币普通股             579,000
回专用账户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上述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
明                                 致行动人情况,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不适用。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邱玉宝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进行了约定购回初始交易,约定购回股
份数量为5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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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期末货币资金较期初减少82,283,221.71元,下降32.97%,主要是本报告期母公司采购较多采用银行存款付款方式和归还
了银行借款,以及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试生产阶段发生的采购支付所致。
2、期末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28,608,634.26 元,增长624.96%,主要是报告期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销售回款收到的
银行承兑汇票较多,期末还未转让所致。
3、期末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39,600,503.70元,增长566.63%,主要是本期期末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增加预订原材料
付款所致。
4、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4,387,672.46元,下降100%,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原预付的设备款,期末设备已
经投入生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5、期末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32,651,610.99 元,增长113.47%,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因经营需要增加流动资金贷款所
致。
6、期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16,724,967.60元,下降30.41%,主要是母公司因销售回款中银行承兑汇票增加,而相应减少开
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7、期末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8,577,728.00 元,增长82.68%,主要是母公司针对新客户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方式所致。
8、期末应付税费较期初减少2,080,107.25元,下降69.12%,主要是报告期母公司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二、利润表
1、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82,833,035.21元,增长46.58%,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试生产实现了销售,以及母公
司超细纤维超真皮革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本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192,834,509.73 元,增长56.36%,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试生产销售增加,相应成本
增加所致。
3、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501,636.30 元,增长118.96%,主要是报告期母公司销售增长,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4、本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108,428.86 元,增长106.58%,主要是本报告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5、本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2,703,999.68 元,下降718.08%,主要是报告期母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回收部分账
龄较长应收账款所致。
6、本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842,828.38元,增长65.16%,主要是母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收入所致。
7、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0,668,585.56元,下降56.37%,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处于试生
产阶段,产能利用率低,固定分摊成本偏高,并且试生产有一定损耗,以及为了快速打开市场局面,形成市场客户群基础,
苏州双象还在现有市场价格基础上适当下调了销售价格,致使苏州双象报告期利润为负且金额较大;以及母公司产品受市场
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利息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等因素影响,导致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
大。
三、现金流量表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92,407,997.63 元,下降 735.28%,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试生产
采购付款增加;母公司去年同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均包含了销
售回款中收到并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而本报告期均不包含,如果和去年同期保持相同计算口径,今年的销售收款优于去年
同期,采购付款多于去年同期且较多采用银行存款方式付款所致。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41,201,716.33元,下降68.56%,主要是报告期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一
期项目已基本完工,减少投入所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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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30,860,099.97元,增长20,913.84%,主要是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增加
流动资金借款及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变化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实际控制人唐
                                                      炳泉、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的董
                                                      事、高管人员王
                                                      春龙、田为坤承
                                                      诺:自股票上市
                                                      之日起一年内
                                     实际控制人唐
                                                      不转让其所持
                                     炳泉,间接持有
                                                      股份;在其任职 2008 年 12 月 01                   报告期内,严格
                                     公司股份的董                                          长期有效
                                                      期间每年转让      日                              履行上述承诺。
                                     事、高管人员王
                                                      的股份不超过
                                     春龙、田为坤
                                                      其间接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间
                                                      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1、控股股东关
                                                      于避免同业竞
                                     本公司控股股     争的承诺:本公
                                     东江苏双象集     司控股股东江
                                                                        2008 年 06 月 15                报告期内,严格
                                     团有限公司、实 苏双象集团有                           长期有效
                                                                        日                              履行上述承诺。
                                     际控制人唐炳     限公司已出具
                                     泉               《关于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本公


                                                                                                                         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司所控制的除
发行人外的企
业及其控制的
子公司、分公司
目前未从事任
何与发行人或
其所控制的子
公司、分公司相
同或近似业务,
未发生构成或
可能构成直接
或间接竞争的
情形。本公司保
证将来亦不从
事并不促使本
公司所控制的
除发行人外的
企业及其所控
制的子公司、分
公司从事与发
行人或其所控
制的子公司、分
公司相同或近
似的业务,不会
构成直接或间
接竞争的情形,
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给发
行人造成的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2、实际控
制人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
诺: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唐炳泉
出具了《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承诺"
本人所控制的
除发行人外的
企业及其控制
的子公司、分公
司目前未从事
任何与发行人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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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其所控制的
                                                  子公司、分公司
                                                  相同或近似业
                                                  务,未发生构成
                                                  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
                                                  的情形。本人保
                                                  证将来亦不从
                                                  事并不促使本
                                                  人所控制的除
                                                  发行人外的企
                                                  业及其所控制
                                                  的子公司、分公
                                                  司从事与发行
                                                  人或其所控制
                                                  的子公司、分公
                                                  司相同或近似
                                                  的业务,不会构
                                                  成直接或间接
                                                  竞争的情形,并
                                                  愿意对违反上
                                                  述承诺给发行
                                                  人造成的损失
                                                  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次使用全
                                                  部节余募集资
                                                  金和超募资金
                                                  剩余资金(包括
                                                  利息收入)永久 2014 年 05 月 09 2015 年 05 月 08 报告期内,严格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本公司
                                                  性补充流动资     日             日             履行上述承诺。
                                                  金后十二个月
                                                  内,不进行证券
                                                  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不适用
(如有)


四、对 2014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5.00%   至                          -15.00%
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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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847.43   至                       1,600.69
间(万元)

201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883.17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PMMA 项目仍处于试生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产期,业绩仍存在不确定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唐炳泉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