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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双象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09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
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
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地保障
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
容如下:
    1、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3、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
学材料有限公司 4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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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5、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公司召
开的所有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
进行了严格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规章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执行;
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将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作为工作重点,认真
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督促公司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
度。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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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4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收购主要是基于对
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业务未来发展的长期看好,有利于充
分发挥苏州双象的产业优势,实现公司PMMA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战
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该交
易作价充分考虑了苏州双象的盈利情况等,遵循了客观、公平、
公正的交易原则,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本次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苏州双象4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项。
    2018年7月27日,苏州双象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已经办理完成
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2018年度公司未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发生的土地租赁等经营
性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
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6、对 2018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
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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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各项制度执行情
况良好,未发生违规现象。
    9、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
进行监督情况
    针对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
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 2019 年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监督职责,本着谨遵诚信原则,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
作,坚持以内部控制为主线,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
产经营活动和重点部门的核查监督,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
结合的形式,正确行使监事会的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
股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一)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监督,加
强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协调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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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和方式,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情
况,加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
外担保、资产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监督。
    (二)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完善内部工作机制,不断提高
监事会成员行使职权的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创新工作
思路方法,充分发挥监事的工作主动性,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实现
2019年经营目标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三)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审计委员会的合作,
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探索监事会对
企业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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