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6-07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在长沙市麓谷高新区谷苑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何晓霞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全体监事书面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
董事会确定 2018 年 6 月 6 日为首次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
3、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
4、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6 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业绩指
标,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在本次行权期内获授的 120 万份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同意对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的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