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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梦洁股份: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06-21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 2018 年 6 月 20 日完成了《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1、 授予日:2018 年 6 月 6 日
    2、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计划向 61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1,860 万股,在实际认购过程中,有 7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210 万股。本次实
际授予人数为 55 人,实际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的数量为 1,650 万股。认购对象
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授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姓名             职位
                            票数量(万股)   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涂云华     董事、副总经理         30                1.8182              0.0393

 成艳         副总经理            30                1.8182              0.0393

 龙翼         财务总监            30                1.8182              0.0393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1,560               94.5455             2.0439
(技术)人员(共 52 人)
           合计                 1,650                100                2.1618
    3、 授予价格:3.11 元/股
    4、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5、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3)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解除限售时间
   安排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
            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除限售期
            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
            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除限售期
            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三个解
            首次授予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除限售期
            日止。

    6、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8 年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0%。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9 年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00%。

                   以 2016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0 年净利润较 2016 年增长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50%。

    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2) 品牌或子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属品牌或子公司需完成与公司之间的业绩承诺才可解除限售。具
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标准                     解除限售的比例

       合格          品牌或子公司的业绩指标完成率≥100%             100%

      不合格         品牌或子公司的业绩指标完成率<100%              0

    若品牌或子公司业绩承诺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才能解除限售该品牌或子公司
内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份额;未达到业绩承诺的品牌或子公司,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该品牌或子公司内激励对象当期拟解除限售份额由公司
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 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分类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结果见下表:

  考核结果                            标准                           标准系数
                年度考核完成率≥90%且主指标≥100%,或项目管理平均
    合格                                                                 1.0
                考核得分≥9 分
                年度考核完成率<90%,或年度考核完成率≥90%但主指
   不合格                                                                  0
                标<100%,或项目管理平均考核得分<9 分

    若个人绩效考核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对该期内可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若个人绩效考核
未达解除限售条件,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61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60 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
购其对应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共 210 万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55 人,
实际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的数量为 1,650 万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实际授予完成的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
情况一致。


    三、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出具了天职业
字[2018]16656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 2018 年 6 月 11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
股本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18 年 6 月 11 日止,贵公司通过向激励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500,000.00 股,募集资金合计 51,315,000.00
元,由涂云华、成艳、龙翼等 55 名激励对象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以前汇入贵公
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 66010154700006531 账户。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
净 额 为 51,267,830.19 元 , 其 中 增 加 股 本 16,500,000.00 元 ,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34,767,830.19 元。


    四、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6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


    五、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参与激励的董事涂云华女士,副总经理成艳女士及财务总监龙翼先生在限制
性股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六、      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加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335,230,980           16,500,000           351,730,98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28,033,780                    --          428,033,780

       合计                   763,264,760           16,500,000           779,764,760
    七、   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   按最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最新股本 779,764,76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0.0657 元。


    九、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63,264,760 股
增加至 779,764,760 股,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姜天
武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38,970,1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1%,通过《投票权委
托协议》实际控制公司 211,970,133 股公司股票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27.77%。
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 姜天武先生持有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7.82%,实际控制公司 27.18%的表决权,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十、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