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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研集团: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6-05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8-049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已获2018年4月27日召开的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46,119,09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
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9.4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4位离职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2,820股。截止2018年5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
股本由346,119,096股减少至346,086,276股。

    鉴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股本发生了变
动,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6,086,27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18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
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1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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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948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3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1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46,086,27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92,205,36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
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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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56                                  蔡永太
   2                   00*****516                                  李晓斌
   3                   01*****358                                  麻秀星
   4                   00*****571                                  黄明辉
   5                   00*****049                                   叶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1日至登记日:2018年6月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1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84,287,561   24.35%          84,295,551     168,583,112   24.3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80,933,285   23.38%          80,940,957     161,874,242   23.38%

股权激励限售股           3,354,276     0.97%          3,354,594       6,708,870     0.9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61,798,715   75.65%         261,823,533     523,622,248   75.65%

三、股份总数           346,086,276     100%         346,119,084     692,205,36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92,205,36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28元。

    八、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咨询联系人:万樱红

    咨询电话:0592-2273752

    传真电话:0592-2273752

    九、备查文件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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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