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股份: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2017-08-08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0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加快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步伐,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设立投资
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益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松投资”)
共同设立投资基金。该基金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公司拟作为有限合
伙人的身份认购总计不高于基金总规模上限 40%份额。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益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5 年 5 月 18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新河镇新申路 921 弄 2 号 M 区 169 室(上海
富盛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吴凌东
5、控股股东:吴凌东
6、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投资领域:文化娱乐;人工智能;新媒体;大数据;生物医药;
教育;消费升级。
8、益松投资(登记编号:P1032296)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了基金管理
人登记手续。
9、关联关系:益松投资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
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益松投资也未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拟设立基金具体情况
1、基金名称:珠海市省广益松新动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以工商最终核名为准)
2、基金规模:基金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
3、认购金额:公司将认购总计不高于基金总规模上限的 40%、最高人民
币 8 亿元的有限合伙份额。
4、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5、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益松投资
6、基金出资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7、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限为七年,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存续期限前
四年内为基金的“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三年为“退出期”。基金最多可延长
两次存续期,每次延长期为一年。
8、会计核算方式:以本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单
独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9、投资方向:围绕泛广告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新媒体、大数据等广告相
关领域。
10、基金费用及收益分配:基金管理费为 1%/年,收取基数为基金实缴出
资总额扣除已退出项目本金,首期管理费于首次交割日支付,以后每年的管理
费在当年 1 月 1 日按年度收取。基金回报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后按以下顺序分
配:(1)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首先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达到
各有限合伙人各次累计缴付至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总额;(2)优先收益分配。
向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所对应投资收益的 8%进行分配;(3)向普通合伙
人按实缴出资额返还;(4)净收益分配。百分之八十(80%)按有限合伙人实
缴出资比例分配给全体有限合伙人,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影响以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目的和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有利于推动公司实现有质量的扩张,实现持
续、健康发展。拟设立的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和发展前景的项目,
有望实现较高的资本增值收益,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本次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
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
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
的的风险。(2)因决策失误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后标的企业不
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3)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
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实现有质量的扩张,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此
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事项。
六、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参与投资基金的份额认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