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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省广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9-21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独立董事:黄昇民   谢石松   万良勇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