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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远海科: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6-29  

						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编号: 2018-018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六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

了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7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惠星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6 月 27 日—2018 年 6 月 2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6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00 号 5 号楼 8 楼

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名,其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66,309,4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8442%。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8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66,308,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4.843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 1,0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4%。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6 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25,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36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表人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最终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6,308,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7 %;反对 57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22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 2017 年度履职的独立董事在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

职,年度述职报告内容详见 2018 年 3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

                               3/7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6,308,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7 %;反对 57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22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6,308,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7 %;反对 57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22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66,308,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7 %;反对 57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

                               4/7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22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08,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7 %;反对 57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22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68,24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56 %;反对 57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 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00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2,6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

                               5/7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55%;反对 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周

群先生、瞿辉先生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08,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7 %;反对 57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22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6,308,85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997 %;反对 57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 股东所 持股份 的

0.00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3,224,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957%;反对 5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6/7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磊、柳伟伟、庄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

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