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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8-05-16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45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155,698.72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中意
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880,316股,本
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0.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9,999,994.76元,扣除发
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股权登记费和材料
制作等费用)(含税)人民币5,844,296.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4,155,698.72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18]000215 号)审验确认。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及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03,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49,055              38,000
        电子制程自动化与大数据运营管控平台系
 2                                                      12,800              11,800
        统项目
 3      智能硬件产品族研发与产业化                      30,000              27,200
 4      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系统项目                      20,200              18,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8,000               8,000
                           合计                        120,055             103,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计划投入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自筹
资金解决。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
公告书》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09,999,994.76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税)人民币 5,844,296.0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04,155,698.72 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本次非公
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
方式解决:”

                                          预计投资总额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拟投入金额(元)
 1      智能硬件产品族研发与产业化             300,000,000            24,155,698.72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              80,000,000

                         合计                  380,000,000           104,155,698.72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为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公司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为 24,222,928.75 元,公司拟置换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为 24,155,698.72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   已投入自筹资金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号                                    金额             金额
1    智能硬件产品族研发与产业化     272,000,000     24,222,928.75   24,155,698.7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4 月 30 日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18]003162 号)。
     四、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是为了
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
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4,155,698.72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公司经自查后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 24,155,698.72 元,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1)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
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
的整体利益。(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3)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4)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4,155,698.72 元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4,155,698.72 元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基于以上意见,
保荐机构对和而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无
异议。
    5、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和而泰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和而泰公司截止 2018 年 4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和而泰
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