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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8-05-31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性框架、意向性约定,本次合作具体事宜
以后续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本协议所涉及的投资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而泰”、“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深圳和而泰数据资源与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云”或 “甲方”)
于2018年5月30日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信”
或“乙方”)签署《深圳和而泰数据资源与云技术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
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在物联网智能家庭
领域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互联互通,形成完整的智能家居系统方案,并协助数据
云实现配套智能家电产品的销售。双方并本着工程项目为主,同时与地产商携手
合作推进,家装零售为辅的合作模式来拓展市场。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将在具体投资项目明确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及信息披露程序。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海信集团,是集智慧家居系统研
发设计、整体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增值业务运营为一体的创新型企业。青岛海
信基于海信智能家电的产品和技术优势,围绕产品、交互及服务,通过从芯片、
操作系统、智能网关到智能家居终端产品的技术和服务创新,开发、集成智慧家
居系统,为顾客提供便捷、健康、舒适、安全、节能的生活环境。
    青岛海信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主要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智能家电类产品,和甲方的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实现互通,
形成完整的智能家居系统方案,协助甲方实现配套智能家电产品的销售。甲乙双
方应本着工程项目为主,同时与地产商携手合作推进,家装零售为辅的合作模式
来拓展市场。
       2、合作机制
       2.1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畅通以及项目信息的适时交流,双方建立信息互通机
制,指定专人定期负责业务沟通、传达、布置、反馈和跟踪相关事宜。
       2.2 项目报备机制:对于智能家电配套项目,甲方要求下属代理商、经销商
按照流程对每一个工程项目进行信息报备,并将报备信息及时反馈乙方。对于在
同一项目中甲乙双方同时竞标时,由甲乙双方总经理落实各自项目信息报备情
况,并协商确认投标主导方,另一方全力支持配合。
    3、甲方权利及义务
       3.1 甲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遵守章程, 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3.2 甲方接洽的项目需要家电产品或服务配合时,应优先考虑跟乙方的合
作;
    3.3 甲方推进项目过程中,家电部分采用乙方智能产品, 由甲方负责智能
配套家电的销售;
       3.4 交付的最终用户在使用中发生问题, 甲方牵头负责调动双方资源形成
应急团队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对于项目合作中出现产品问题,由产品生产方负责
解决用户。
       3.5 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公开双方合作协
议、价格表等商业信息及其他有关和有损乙方利益的资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的商业标识从事与本协议项下无关的事宜。
    3.6 甲方必须符合乙方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规定,不得出现有损甲方品牌和产
品的行为,一旦出现上述行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10 万元违约
金,乙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
    3.7 乙方对甲方采用订单制, 供货周期 10-15 天(因产品而异)。 甲方订
货时,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标明到货地点和时间,
经乙方确认后,形成正式的购货协议或订单。
    4、乙方权利及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遵守章程, 维护彼此的合法权益;
    4.2 对于甲方操作的智能家电配套业务,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可行性需求提
供产品和方案;对于招标项目,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智能家电产品的资料和相关
证书,协助甲方完成标书的制作;
    4.3 乙方负责智能家电产品运输、 安装、调试和维修。 其中家电产品的运
输:
    4.4 乙方负责提供合格智能家电产品及包装,及时发货,稳定供货,并在产
品售后服务予以保障;
    5、产品运输及货款结算
    5.1 物流配送方式:乙方只负责将货物发送至甲方各市级代理商指定唯一仓
库;如果甲方需将货物直接发到项目所在地,需与乙方协商确定。
    5.2 甲方负责承担货物运输到现场后的验收和装卸环节, 在此环节中应严
格执行乙方的操作规范,货物在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并由甲方签收后,出现非产品
质量问题引起损坏责任由甲方承担。
    5.3 货款结算方式:现款现货方式结算,即乙方转付款成功后,甲方按照约
定时间安排发货。特殊项目双方另议付款方式。
    6、违约责任
    6.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责任及义务而
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或商誉受到严重损害,或在本协议所做的声明和保证有任何虚
假或对有关事实有隐瞒、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的,均构成违约,所造成的经济
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6.2 甲方必须符合乙方的经营理念和管理规定,不得出现有损乙方品牌和产
品的行为,一旦出现上述行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10 万元违约
金,乙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
    6.3 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均须在协议解除或终止之
日起30日内结清一切往来款项,否则负有款项支付义务的一方每日应按其应支付
款项总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有效期满后,双方
如需继续合作,则需要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过商谈、修
订条款后重新签订协议,否则期满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年来全力加大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的研发投入,目前已在家庭
端实现基于睡眠、美容、健康饮食、安全用水、安防、卫浴、自然环境等多设备、
品牌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家庭全场景服务闭环。目前,公司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
是唯一能让家庭用品等设备实时在线,实现数据上行下行,数据横纵向拉通的综
合服务平台。
    和而泰基于家庭场景集群的智能硬件、物联网(IoT)与人工智能(AI)大
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家庭中传统的家纺、家居、家具、卫浴、厨房、电动工具等
几乎所有家庭用品实现大数据采集和大数据控制功能,新型智能硬件将遍布家庭
每一个生活场景,并以大数据为媒介,通过物联网(IoT)与人工智能(AI)大
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所有的设备之间以及设备与人实现互联互通。基于大数据人
工智能与商业智能模型服务家庭与个人生活,实现健康、舒适、便捷、智能的新
一代家庭生活方式。
    青岛海信作为国内一流家电厂商,拥有完善的家电产品线、成熟的物联网通
信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智能家居关键技术,目前已有完整的智能家居解决方
案,在智能家电产品、智能家居后台、手机端APP 设计与开发以及渠道方面具
备优势。本着“强强联合,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签署本次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青岛海信提供智能家电类产品,与和而泰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实
现互通,形成完整的智能家居系统方案,并协助和而泰实现配套智能家电产品的
销售。双方并本着工程项目为主,同时与地产商携手合作推进,家装零售为辅的
合作模式来拓展市场。本次合作将紧密结合和而泰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平
台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和青岛海信庞大的客户群体、产业运营优势,携手家电厂商,
共同打造智能家居解决方案,探索共同的行业创新商业模式,打造战略协同、优
势互补、资源共享、共生发展的物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生态链。随着与各行业的
广泛合作、对外的辐射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数据采取量的不断增加,公司人工
智能(AI)技术让家庭生活变得更便捷、更舒适。
    本次合作的逐步落地实施,公司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物联网技术优势
得到充分发挥,公司建立的平台得到充分认可,公司与优秀的合作伙伴一起,构
成IoT产业革命的重要推动力量。公司继续深化与全球著名终端厂商的战略合作
关系,必将有力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进一步成为物联网、大数据与
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企业与领军企业开辟新篇章。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中合作的研究成果未来在市场产生的经济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
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合作内容将根据双方约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另行签署合同
或协议。
    3、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和而泰数据资源与云技术有限公司与青岛海信智慧家居系统股份
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