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和而泰: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8-086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8年1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1日15:00至2018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
院大厦D座10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建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股 东 大 会的 股 东 及股 东 代 表( 或 代 理人 ) 共 18 人 , 代表 股份
315,436,6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8606%。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99,271,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71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65,20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90%。

    其 中,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86,881,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等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5,436,68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881,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方誉、苏悦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
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