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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和而泰: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19-098

 债券代码:128068               债券简称:和而转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19】第 39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
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人员对问询函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
现就《问询函》相关事项回复如下:

    截 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 , 你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刘 建 伟 持 有 你 公 司 股 份

148,475,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17.3567% , 累 计 质 押 状 态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119,75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80.6533%,占公司总股本的 13.9987%。

    我部对上述事项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自查并做出说明:

    1、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 2019 年 10 月 24 日质押股份的主要原因,以及
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

    回复: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 2019 年 10 月 24 日质押股份 11,450,000 股给深圳市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融资金额为 10,000 万元,融资金额用于偿
还 股 票 质 押融 资 债 务 以解除质押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
39,100,000 股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办理了上述解除质
押业务,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
 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

       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办理上述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业务,旨在减少其质押股份数

 量,降低其质押率。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持有公司股
 份 148,475,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本 的 17.3567% , 累计 质 押 状 态的 股 份 数量 为
 80,650,000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54.3189%,占公司总股本的 9.4279%。




       2、请逐笔说明截至目前刘建伟 所持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质 押时间、

 质押期限、质押权人、融资金额、融资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到期日(回购日)
 等事项,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可能存在平仓风险的应对措施。
       回复:

       (一)截至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股票质押的基本情况

 如下:

                                      质押                         融资金额    预警线   平仓线
     质权人         质押时间                      回购日
                                      期限                         (万元)    (元)   (元)
深圳市高新投
                2019 年 11 月 5 日    1年    2020 年 11 月 5 日    20,000.00    无       无
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
                2019 年 5 月 15 日    1年    2020 年 4 月 3 日     13,800.00    6.93     6.39
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小企
业信用融资担
                2019 年 10 月 24 日   1年    2020 年 10 月 24 日   10,000.00    无       无
保集团有限公
司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股权质押的原因及用途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建伟质押所持公司股份系用于个人融资需求。股份
 质押借款的具体用途主要包括:

       (1)2013 年 6 月,增持受让公司股权
       2013 年 6 月 27 日,刘建伟与达晨创投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刘建伟通过协
 议转让的方式增持和而泰股份 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960%。
       (2)2014 年 10 月,通过定增方式增持公司股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974 号),公司控股股东刘建伟通过创和投资参与公司定向发行

股票。
    (3)用于购房支出及个人家庭的消费。
    (4)为公司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提供担保
    2015 年 12 月,为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
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先

生自愿向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个人担保,保证其优先级份额本金及预期收益、
普通级份额的本金不受损失。
    2015 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18 年 12 月出售完毕并终止,因二级市场波动,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均出现了亏损,实际控制人刘建伟为上述亏损
及优先级份额预期收益承担了差额补足责任,同时还额外为员工普通份额提供了一定

收益。
    (三)质押的股份截止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以及针对平仓风险拟采取的应对
措施
    截止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建伟所质押的股份尚不存在平仓风险。根据实际控
制人刘建伟提供的征信报告,其个人资产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贷款违约的情形,其

所持公司股份提供质押进行的融资亦不存在违约情形。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资信状况
良好,并且已经积极筹措其他融资方式以降低质押比例,风险较为可控。实际控制人
将继续与质权人保持密切沟通,如若后续出现公司股票持续下跌,实际控制人将通过
补充质押或现金等措施防范触发平仓风险。


       3、你公司认为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经核实与自查,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