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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仕达: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08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8-005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18 年 2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18 年 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陈合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
    1.1、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1.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作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届时将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制订相关方案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成功实施或虽已实施但筹措资金未能达到
公司计划金额,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1.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股(含 13 元/股)。如公司
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等其他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1.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股份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进行股份回购,在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56 亿元人民币、回购
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 元 /股(含 13 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
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120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43%。具体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发行
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1.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56 亿元(含 1.56 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的
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1.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
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一)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
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二)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
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
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一)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
前 10 个交易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三)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1.7、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本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回购股份的预案》(2018-006)。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
议案》

    (1)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下事宜: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股份数的具体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用作员
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等;
    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若员工持股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成功实施或虽已实施但筹措资金未能达到
公司计划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
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上述要求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股
份品种、方式、时间、价格、数量等;
    <4>、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注
册资本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
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2)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
毕之日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在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召开公
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8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18-007)。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