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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仕达: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6-18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18 年底总股本 350,320,801 股扣除已回购
股数 9,682,222 股,即 340,638,579 股为基数,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利 1.5 元(含
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
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具体权益分派事宜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340,638,5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1,095,786.85 元=340,638,579 股×0.1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45854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
=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458543 元/股= 51,095,786.85 元÷350,320,801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
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58543 元/股。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5 日
    除权除息日:2019 年 6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6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股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08*****451        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
           2       00*****131        陈合林
           3       01*****554        陈灵巧
           4       01*****797        陈文君
           5       08*****453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6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19 年 6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
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学亮、颜康
    咨询电话:0576-86199005
    传真电话:0576-8619900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