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19-043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的 63905.41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 地使用权证证号:温国用(2008)第 G00849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73104.1 平方 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温房权证城区字第 166851、166853、 166856、166858、166860、166863、166866、166868、166869、166870、166871、 166872、166874 号,房屋建筑面积 38611.87 平方米)进行收储(以下简称“本 次土地收储”),收购补偿费为 29,973.32 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相关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大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均无任何关联关系。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收储的标的资产为公司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产 学研园区内的 63905.41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温国用 (2008)第 G00849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73104.1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房 屋所有权证证号:温房权证城区字第 166851、166853、166856、166858、166860、 166863、166866、166868、166869、166870、166871、166872、166874 号,房 屋建筑面积 38611.87 平方米。本次收储范围四至界限以收储红线图为准)。上述 标的物(地上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收购补偿费为 29,973.32 万元。 (二)标的资产权属 上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 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标的资产帐面价值情况 1、土地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 使 用 面 积 原值 累计摊销 至 19 年 9 月净值 用途 使用权限 证证号 (平方米) 温国用(2008) 至 2052 年 3 14,969,791.62 4,120,897.87 10,848,893.75 73104.10 工业用地 第 G00849 号 月 18 日 注:本次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收储温国用(2008)第 G00849 号部分 土地,使用面积为 63905.41 平方米 2、地上建筑物情况 建筑面积(平方 固定资产名称 原值 累计摊销 至 19 年 9 月净值 米)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26.34 166851 256,095.92 174,471.62 81,624.30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37.5 166858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7,948,071.47 5,409,459.17 2,538,612.30 7,295.88 166853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68,343.11 46,476.79 21,866.32 99.6 166856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3,335,176.40 2,270,039.29 1,065,137.11 2,944.96 166860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113,626.51 77,287.47 36,339.04 150.02 166863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8,075,789.75 5,496,349.60 2,579,440.15 7,446.68 166866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46,526.97 31,657.43 14,869.54 51.9 166868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1,199,726.51 816,823.04 382,903.47 814.22 166869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190,455.33 128,930.29 61,525.04 123.18 166870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6,810,921.57 4,635,445.31 2,175,476.26 6,320.16 166871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10,341,952.17 7,038,664.55 3,303,287.62 9,563.02 166872 温 房 权 证 城 区 字 第 3,533,301.61 2,404,266.46 1,129,035.15 3,738.41 166874 合计 41,919,987.32 28,529,871.02 13,390,116.30 38,611.87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待相关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土地收储事项。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公司自愿将位于温岭经济开发区产学研园区内的 63905.41 平方米国 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证号:温国用(2008)第 G00849 号;土地使用权 面积 73104.1 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所有权证证号:温房权证城区字第 166851、166853、166856、166858、166860、166863、166866、166868、166869、 166870、166871、166872、166874 号,房屋建筑面积 38611.87 平方米。本次收 储范围四至界限以收储红线图为准),由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予以收购。 (二)上述标的物(地上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收购补偿费为 29,973.32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贰亿玖仟玖佰柒拾叁万叁仟贰佰元整。 (三)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相关会纪要,该宗地土 地收购补偿费支付方式:①收储合同签订后支付收储总价的 10%;②企业土地使 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注销后 3 个月内支付收储总价的 30%;③企业厂房全部腾 空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收储总价的 10%;④企业厂房全部腾空并经相关 部门验收合格后 6 个月内支付收储总价的 50%。 (四)公司须保证本合同项下宗地不再设有抵押、租赁、地役等他项权利, 且不因诉讼、仲裁被查封,不存在司法保全(执行)措施、行政强制措施等。如 违约,给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五)因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用 书面方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分别返还已支付的收购储备资金、土地和相关资 料,互不承担责任。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交易过程公平,公正,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26 日,出资人民币 17,260.00 万元在温岭市 东部产业集聚区购买土地 429,263 平方米用于公司搬迁新厂区的建设。新厂区现 已基本投入生产,故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二)温岭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系隶属于温岭市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信 用状况及支付能力良好,履约能力有一定的保障。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出售、转让、报废 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本次土地收储产生的相关损益由于付款时间及收储时间的原 因,暂不计入 2019 年度损益,故对 2019 年度的利润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 实际场地腾空进度及付款进度发布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温岭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