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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欣丝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8-1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所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会换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 经认真审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情况,
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
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3. 同意周国建先生、张国强先生、徐鸿先生、郑晓女士、沈玉祁女士、刘
卓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潘煜双女士、陈建根先生、姚
武强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二、对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1.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董事会办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授权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董事会办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限的董事会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 潘煜双   陈建根   姚武强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