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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欣丝绸:关于增加与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规模暨调整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2017-11-23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编号:2017—05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与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规模暨调整对
                         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和
2016 年 11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
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蚕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工行嘉兴
分行”)开展茧丝绸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并向茧丝绸行业供应链企业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详见刊载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
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2016-062) 和刊载于 2016 年 11 月 9 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2016-067)。根据公司目前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茧丝绸行业
企业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对业务合作对象和担保额度等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蚕网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茧丝绸供应链融
资业务领域继续深化合作,合作对象由工行嘉兴分行扩展到其他银行及银行服务
类金融企业,担保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调整到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担保形式主要为连带责任保证和质押物变现保证等,在上述额度内,可以
循环开展业务,并授权公司及金蚕网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金蚕网公司作为茧丝
绸行业核心企业,对有融资需求的茧丝绸供应链上下游客户企业进行筛选,并推
荐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审核,贷中管理,质押物监管,贷后维护等管理
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
    2017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与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规模暨调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会议表决
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融资业务合作(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担保);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及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务合作具体情况
    1.借款人(客户)
    主要为公司设立的“金蚕网”及“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会员单位及驻场
企业,均为丝绸产业链企业,包括来自于江、浙、沪 一带的丝绸深加工企业及
云南、广西等中西部地区的茧丝原料生产、贸易企业;上述企业与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2.发放贷款主体
    银行及银行服务类金融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
公司等(以下统称“银行”)。
    3.业务描述
    基于客户(即借款人)贷款需求,金蚕网公司负责协助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
前审核,根据客户(借款人)在行业内经营信用情况及资产实力进行判断和筛选
后,选择资信好、抗风险能力强的借款人,推荐给银行,银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向
借款人发放贷款,每笔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
    借款人将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干茧及白厂丝、丝绵片等品类的茧丝绸原料及
产品存放于金蚕网公司指定并监管的仓库,作为保证还款的质押物;如借款发生
风险,金蚕网公司应先行收购该批质押物进行处置,以处置款归还借款人结欠的
银行资金,若处置款不足以归还借款时,不足归还部分由公司或金蚕网公司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
    金蚕网公司主要提供贷前审核,贷中管理,质押物监管,贷后维护等一系列
管理服务,并收取相应的费用。该业务将有利于促进丝绸行业中众多中小企业的
发展,形成以“金蚕网”为核心的茧丝绸行业供应链融资生态圈,达到多方共赢。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该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主要在于三个方面:一是茧丝原料等质押物的价格
波动风险,二是质押物监管风险,三是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商品价格波动风险,首先,由公司长期从事茧丝绸原料经营的专
业人员利用“金蚕网”即时的挂牌交易信息,准确合理判断质押商品的价值,并
向融资银行提供融资建议;其次,融资金额不高于质押物市场价格的 70%,且金
蚕网公司与银行、借款方签订三方合作协议,约定如发生市场价格波动,造成质
押物市价接近融资额时,可适时处置质押物,变现资金优先偿还质押项下的银行
贷款。
    (2)针对货物监管风险,主要是通过加强管理予以规避,主要措施有:
    一是制定专项监管制度规范管理,如《存货质押管理办法》、《质押物仓储规
定》、《仓库日常巡查制度》及《仓库管理应急预案》等;二是对每一笔存货质押
业务,在签订融资合同的同时,必须对货物办理财产保险,防范货物在仓储保管
过程中发生损失;三是所有质物均存放于金蚕网公司自身(包括租赁)仓库或具
有一定资质的第三方仓库,并由金蚕网公司派出专人实地监管,保证金蚕网公司
对质押物的监管控制权。
    (3)针对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主要利用“金蚕网”大数据分析建立准入
体系。融资对象主要为“金蚕网”及“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的会员和驻场企业,
其参与金蚕网公司交易、结算、交收等各类业务数据均进入“金蚕网”大数据系
统,由系统对借款企业进行信用记录、识别和综合评估。业务开展时,各业务环
节严格执行相关制度,通过行业内上下游企业间的业务关系,了解考察企业信用
情况,金额较大的业务由部门及金蚕网公司风控委员会讨论并决策。
    四、董事会意见
    1.深化业务合作的原因
    公司深耕丝绸行业30余年,凝聚带动了丝绸行业产业链上下游的一大批企
业,围绕公司已经形成了一个涵盖丝绸产业链各关键环节的供应链产业集群;公
司控股子公司“金蚕网公司”长期从事茧丝绸行业的仓储、物流、信息发布、中
介服务、供应链业务咨询和供应链增值服务等供应链管理业务,其于2000年开发
运营的“金蚕网”,是茧丝绸行业互联网信息及交易平台,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的
关注度和权威性,以“金蚕网”为核心集聚了一定数量的茧丝绸产业链客户群体;
公司开展茧丝绸供应链融资业务具备良好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基
础。
       由于蚕茧生产的季节性很强,且蚕茧、生丝价格昂贵,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原料及产品库存所占用的资金量较大,中小企业自有资金相对有限,往往出现有
存货缺资金的窘境,丝绸企业对货物质押融资业务需求强烈;但由于银行等金融
服务机构缺乏对茧丝存货产品评估定价的专业能力,对存货存放监管和产业链流
通环节的监管手段不足,因此这些企业很难直接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本次与银行在茧丝绸供应链融资业务上的加大合作,可以更好地拓展“金
蚕网”供应链平台的业务,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
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为茧丝绸行业小微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
的金融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使得公司在继续巩固
现有行业优势、挖掘内涵发展潜力的基础上,利用现有的业务基础和市场地位,
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延伸产业链,促进公司持续、快速、
健康地发展。
       2.反担保情况
       借款人将以茧、丝、绸、丝绵片等丝绸行业原料为质押物,交由金蚕网公司
质押监管,作为具体借款合同项下担保责任的反担保措施,质押原料市场价格不
低于融资本息金额的 130%。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与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的规模,不仅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
增加,还将进一步发挥“金蚕网”作为国内茧丝绸行业交易、价格、信息和物流
中心的引领作用,增强和巩固供应链企业对“金蚕网”的黏度,扩大金蚕网公司
网上贸易、协同贸易、物流服务等业务规模,带动信息资讯、咨询服务、广告服
务等互联网衍生业务,进一步提升“金蚕网”在茧丝绸行业的影响力,同时可促
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与行业影响力。
    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可控,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
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对
外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8.02%;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加大与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规模,不仅可以带来经济效益,还
可以进一步提升“金蚕网”在茧丝绸行业的影响力,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与行业影响力。合作业务中借款人需提供超额质押物,
以保证融资风险。公司制定了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制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应
严格执行,防范各类风险。该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的情况,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规模
暨调整对外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