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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欣丝绸:关于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2018-06-16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编号:2018-043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土地征收情况概述

    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退散进集”工作整体部署和“两高”(高铁、高
速)沿线环境整治提升要求,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拟对“桐乡花木城”项目二
期地块进行征收。2018年6月15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
议书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全资子公
司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苗木城公司”)与桐乡市屠甸镇人
民政府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以下简称“《补偿协议》”),并授权苗
木城公司管理层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拟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38,047.74平方米,补偿金额为
4,451.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土地征收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1. 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位置           权证编号       性质     使用权     使用期限          面积(平方
                                               类型                         米)

桐乡市屠甸镇沪杭   桐国用(2012) 批发零售            2052 年 2 月 19
                                              出让                         38,047.74
高速公路东侧、盐     第10878号      用地                   日
   湖公路南侧

    上述拟征收土地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 拟征收土地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

   序号      账面原值(元)    已计提的摊销或   账面净值(元)    评估值(元)
                             减值准备(元)

    1        42,310,725.19        0.00        42,310,725.19    44,516,000

    三、 定价依据

    根据嘉兴中瑞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估价项目估价报告》(嘉中估字(2018)第3025号),
上述土地的评估总价值为4,451.6万元,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参照评估值。

    四、协议主要内容

    1.拟征收土地座落于桐乡市屠甸镇沪杭高速公路东侧、盐湖公路南侧,土地
证书号为桐国用(2012)第10878号,拟征收面积38047.7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批发零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2.定价依据:根据嘉兴中瑞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嘉欣苗木城
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估价项目估价报告》(嘉中估字(2018)
第3025号)。

    3.补偿金额:甲乙双方商定,该地块涉及的土地征收补偿款总计人民币
4451.6万元。

    4.补偿方式:

    (1)签订本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6月25日之前,甲方支付乙方
土地征收补偿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222.6万元;

    (2)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土地征收补偿款尾款,
即人民币4229万元。验收通过后双方进行签字确认,该验收确认视为拟征收土地
移交完成。
    5.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土地产权证书及其他相关权证
交由甲方,委托甲方统一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注销等相关手续;在办理手续
过程中,乙方应全力协助和配合甲方。

    6.乙方最晚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桐乡花木城项目二期项目用地
38047.74平方米土地上附着物的拆平工作并移交给甲方。

    7.本协议经过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办理手续及存档各一份。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被征收的土地为“桐乡花木城”项目二期预留土地,尚未施工建设,
因此本次土地的征收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闲
置资产,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预计本次征收将增加公司2018
年税前利润约10.39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
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本次资产处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