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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欣丝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3-2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
监察督促的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 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
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
    (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 《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0 日在嘉兴以现场会议方式
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的议案》

    8. 《关于调整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投资范围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四)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2018 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五)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和《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审议通过了《2018 年三季度报告正文和全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
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
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
的问题。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2018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
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公司2018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对外担保情况
    2018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权,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六)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对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
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八)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董事会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
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公司规范
管理运作。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违反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的情形发生,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
事会对《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三、2019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营管理的
规范运营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将加强自身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同时加强对公司
董事和高管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
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