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欣丝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3-20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嘉欣丝
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欣丝绸”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对嘉欣丝绸拟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
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短期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
4.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6.现金管理的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
资决策,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产品的购买事宜。
7.其他说明:本次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
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
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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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
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
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
严控风险;
(2)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提出具体产品的购买申
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财务总监的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
和跟踪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
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影响程度第一时间向
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产品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要求在定期
报告中或临时公告中披露产品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
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投资者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其他说明
公司承诺,如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涉及风险投资事项,公司将在实际发生
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同时,公司承诺在购买上述涉及风险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时,不存在使用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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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
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预期年 投资金
序
产品名称 成立日 到期日 化收益 额(万 资金来源
号
率 元)
1 德邦证券兴锐 2 号收益凭证 2017/12/27 2018/11/28 5.35% 3000 自有资金
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理财服
2 2018/01/05 2018/12/07 5.40% 10000 自有资金
务
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理财服
3 2018/01/12 2018/12/14 5.40% 2000 自有资金
务
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理财服
4 2018/02/05 2018/12/14 5.40% 5000 自有资金
务
民生银行综合财富理财服
5 2018/02/28 2018/12/21 5.50% 10000 自有资金
务
6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 2018/04/24 2018/10/24 5.45% 5000 自有资金
7 中融信托理财隆晟 1 号 2018/04/24 2018/10/24 7.20% 3000 自有资金
8 兴业银行金雪球 -优先 3 号 2018/04/28 2018/05/03 3.58% 6000 自有资金
9 兴业银行金雪球-优悦 2018/05/04 2018/06/04 4.90% 6000 自有资金
10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8/11/27 2018/12/04 2%-4% 2000 自有资金
11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8/11/27 2018/12/12 2%-4% 3000 自有资金
12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8/12/10 2018/12/13 2%-4% 500 自有资金
13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8/12/10 2018/12/14 2%-4% 2500 自有资金
14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8/12/21 2018/12/26 2%-4% 1300 自有资金
15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8/12/21 2018/12/27 2%-4% 2700 自有资金
16 中融信托理财隆晟 1 号 2019/01/02 2019/10/08 7.40% 5000 自有资金
17 中航信托理财天启 556 号 2019/01/29 2019/07/29 7.80% 3000 自有资金
18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 2019/01/08 2019/12/09 4.20% 3000 自有资金
19 中国银行-中银理财 2019/01/22 2019/07/22 3.90% 5000 自有资金
20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9/01/16 2019/01/17 2%-4% 1500 自有资金
21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9/01/16 2019/01/24 2%-4% 2500 自有资金
22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9/01/16 2019/01/28 2%-4% 1000 自有资金
任一工作日可
23 工商银行“添利宝” 2019/02/21 2%-4% 5000 自有资金
赎回
六、审议决策程序
嘉欣丝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表
示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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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嘉欣丝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
保荐机构对嘉欣丝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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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毛豪列 钟 朗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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