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19-025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8日15:00—2019年4月9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上 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15:00至2019年4月9 日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周国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8人,代表股份273,624,1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3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 13,201,2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 股份273,544,08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35%;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 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8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624,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 6.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6.1 为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249,256,5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关联股东徐鸿、郑晓回避表决。 6.2 为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249,256,52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关联股东徐鸿、郑晓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 9.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3,140,5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弃权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 %。 1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563,4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60,700 股,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以上议案为普通议案,无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至议案11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 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潘煜双女士代表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2018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3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关 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全文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圣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