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嘉欣丝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
众股份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
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
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2.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及优秀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
的长期投资价值和投资者的信心,推动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进而维护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含)
人民币 1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能
力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
战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且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 潘煜双   陈建根   姚武强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