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002406 证券简称:远东传动 公告编号:2017—027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
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
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
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意见,同意《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
五、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