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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远东传动: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04-17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

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对公司定期报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内部控

制、财务、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

进行了有效监督,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2017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及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监事会共召开 6 次监事会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2017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2016 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6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2、2017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换届选举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5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4、2017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6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5、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7年8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6、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入下:

监事姓名   职务          本年应参加监   亲自出席会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 席


                         事会次数       议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徐开阳    监事会主席         3             3             0           0      0


 齐怀德       监事            3             3             0           0      0


 葛子义       监事            3             3             0           0      0


 赵留安       监事            6             6             0           0      0


 吴风芹     职工监事          3             3             0           0      0


 王小会     职工监事          3             3             0           0      0


 付东安     职工监事          6             6             0           0      0


 周建喜    监事会主席         3             3             0           0      0


  赵贺        监事            3             3             0           0      0


 刘其勇       监事            3             3             0           0      0


 林三新     职工监事          3             3             0           0      0


 赵小廷     职工监事          3             3             0           0      0


年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                                            4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4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内部控制、财务、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

表如下意见

    (一)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

见,认为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参加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

为公司内部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包括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

序和回避事宜等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章、交易所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共披露了 32 份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报告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保证

报告和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做好上市公司未公开重

大信息的保密工作,没有以任何方式泄漏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也没
有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或者其他欺诈活动。

    (四)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及财务资

料,认为: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由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内部控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所处的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已建立了较

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

活动能够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所有营运环节,同时加强了对关联

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活动的控制。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

和资料,保障监事会行使职权,监事会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执行了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七)换届选举情况

    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到会职工代表经

过认真讨论和审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付东安、林三新、赵小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 2017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以累计投票方式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周建喜、赵贺、刘其勇、赵

留安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周建喜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自 2017

年 6 月 20 日至 2020 年 6 月 20 日。

     监事会认为,公司换届后监事会成员更加年轻化、知识化、专

业化,在政策水平、业务知识、专业技能等方面相对较强。公司本次

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提名、会议召集和召开、会议表决程序和方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和

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相一致,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存放的情况。

    2.对外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投资的情况。

    3.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经营性的日常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提升公

司的经营业绩,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

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6.利润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

56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监事会认为:利润分配方案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在 2

个月内组织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

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了股东的投资收益。



       三、对 2017 年董事会、经理层经营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制度,依法经营,合规决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

为。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

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
司依法经营、规范运作,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持续、

健康、长远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4 月 17 日